近日,住建部发布了一项重要规定,对履约保函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做出了规范和约束。履约保函,是工程发包人、招标人等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为保证承包人、投标人等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向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索取的担保函。这项规定的出台,将对工程建设领域的风险管控、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在工程建设领域,承包商或投标人往往需要提供一定形式的履约保证,以确保其切实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因违约给项目造成损失。长期以来,现金履约保证金一直是最常见的保证形式。然而,随着工程项目规模和金额的不断扩大,动辄上千万、上亿元的现金保证金,对承包商或投标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和压力。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为减少资金占用,通过伪造、篡改等手段违规使用银行保函,甚至出现“一函多用”或银行无真实放款意愿等情况,给施工、招投标市场带来了风险隐患。
因此,规范和统一履约保函的应用和管理,既能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又能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意义重大。
关键内容解读
这项规定全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共五章、三十七条,内容全面,对履约保函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担保金额、担保程序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暂行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采购、服务和其他项目。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市场化、合同约定原则,确保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明确各方权责原则,以及防范金融风险原则。
担保金额:在金额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履约担保的额度不应超过承包合同、投标文件等约定的金额,且最高不得超过工程造价。这一规定,有效防止了担保金额过高给承包商或投标人带来的负担。同时,对于特大型工程,规定了可以按照经批准的工程造价适度提高担保上限,但最高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0%,为超大项目留有灵活空间。
担保程序和要求:在程序方面,暂行办法对履约保函的出具、变更、解除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要求承包商或投投标人申请履约保函时,必须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隐瞒重要事实。同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应加强审核,确保真实放款意愿,并做好保函登记和存档。
监管和违规处理:为确保规定落到实处,暂行办法明确了住建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管职责,并规定了严格的违规处理措施。对伪造、篡改、转让、出租、出借履约保函等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记入信用记录,确保保函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对企业和市场的影响
暂行办法的出台,将对企业和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对企业来说,资金压力将得到有效缓解。以1亿元工程项目为例,按照以往20%的保证金比例,企业将需缴纳2000万元的保证金,而采用履约保函后,这笔资金将得以节省,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减轻了资金压力。同时,履约保函的统一规范,也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防止投机取巧和违规操作,维护市场秩序。
对市场来说,暂行办法将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的健康发展。一方面,保函金额的上限和严格监管,防范了金融风险,避免因承包商或投标人违约导致项目停滞,保障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履约保函的规范使用,减少了企业资金占用,将促进更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对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如何落实和执行
暂行办法的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住建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到位。同时,应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指导,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使用履约保函,避免违规操作。
此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履约保函真实有效,严格按照规定出具保函,杜绝“一函多用”或无真实放款意愿等情况发生。
总之,住建部履约保函规定的出台,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各相关方应加强合作,确保规定落地实施,共同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