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小编的朋友圈和各种法律相关的微信群里,经常能看到有人在讨论一个问题:“疫情期间,合同无法履行,能不能要求不用履约保函?”
的确,在当前这个特殊时期,很多人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一些人可能因为疫情影响了工作或生意,一些人可能因为疫情被隔离或限制出行,还有一些人可能因为疫情导致的物流运输中断或原材料供应不足而无法正常生产和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履行可能成为了一个困难的事情。
那么,在疫情期间,如果合同无法履行,我们能不能要求不用履约保函呢?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银行应客户申请开立的,保证其在合同履行中如有违约行为时,银行按保函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银行信用担保工具。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和别人签了一个合同,然后你担心自己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你担心对方不能履行合同,那么你就可以找银行开一份履约保函。如果你或者对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银行就会根据履约保函的约定来承担赔偿责任。
那疫情期间,合同无法履行,能不能要求不用履约保函呢?答案是:不能。
我们都知道,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旦合同成立,双方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因为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我们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来处理:“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乘用车、食品、医疗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的销售、供应等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也就是说,如果因为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我们可以和对方协商解除合同,但是我们不能要求不用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我们和银行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我们和银行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我们与合同相对方之间的关系是两回事。
那么,为什么有些人会认为疫情期间可以不用履约保函呢?小编分析,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有些人可能误解了“不可抗力”的含义。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如果合同无法履行,我们可以和对方协商解除合同,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免除自己的责任。
2.有些人可能没有充分了解履约保函的性质和作用。履约保函是银行信用担保工具,是银行向申请人承诺,如果申请人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银行将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种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和不可抗力是两回事。
3.有些人可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疫情期间大家都困难,自己要求不用履约保函,对方应该会理解和体谅。但是,我们要知道,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改变合同的约定。如果我们单方面要求不用履约保函,对方是可以依法要求我们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
那疫情期间,如果我们确实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履行合同,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小编建议,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及时通知对方。知道自己可能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我们应该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原因。这不仅是诚信守约的表现,也可以为后续的协商奠定基础。
2.收集和保存证据。我们应该收集和保存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证据,比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通知、交通运输中断的证明、原材料供应不足的证明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我们无法履行合同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而不是我们的故意或过失。
3.积极协商解决。我们可以和对方协商,寻求双方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我们可以协商延期履行、变更履行方式或者解除合同等。协商的过程需要双方相互理解和体谅,以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4.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对方不接受我们的协商方案,或者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我们可以依法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寻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
总之,疫情期间,如果合同无法履行,我们不能要求不用履约保函。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处理,包括及时通知对方、收集和保存证据、积极协商解决以及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等。同时,我们也要理解和体谅对方的困难,相互支持和帮助,共同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