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参加一个招标项目,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通常会被要求提供一定的保证金,并且需要投标人出具一份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是投标人向招标人做出的承诺,保证自己所投标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果中标,愿意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若未中标,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投标保函的作用主要在于保证投标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开具保函,是为了保证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权益,也是对投标人自身实力的证明。
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保函通常由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以保证其效力。投标人向银行或担保公司缴纳一定的费用,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投标保函,保证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做出的承诺。
那么,如果投标人未中标,这笔缴纳的费用还能退还吗?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投标保函的类型。投标保函一般分为两种:无条件投标保函和有条件投标保函。
无条件投标保函,是指投标人开具的保函中,没有附加任何条件,承诺无论是否中标,都不会要求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这种情况下,投标人无法要求退还缴纳的费用。
有条件投标保函,是指投标人开具的保函中,会附加一些条件,例如“若未中标,招标人应在一定期限内退还投标保证金”。这种情况下,投标人是否能退还缴纳的费用,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如果投标人提供了有条件投标保函,并且满足保函中的条件,那么招标人就应该按照保函中的约定退还投标保证金。但如果招标人没有按照保函约定退还保证金,投标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在一定期限内或者发生一定情况给对方以定金、保证金等财物,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不返还财物。”由此可见,投标保函中关于保证金不予退还的约定是有效的,投标人无法要求招标人退还保证金。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投标人完全没有维权途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尝试维权:
招标人违法:如果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例如违反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投标人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查处。如果招标人的违法行为给投标人造成损失,投标人还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保函无效:如果投标保函的出具存在问题,导致保函无效,那么投标人也可以尝试维权。例如,如果银行或担保公司超出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出具保函,或者保函的内容违法,投标人可以要求银行或担保公司承担责任。
保函有条件:如前所述,如果投标人提供了有条件投函保函,并且满足保函中的条件,招标人没有按照约定退还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依法维权。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投标保函的格式也是有要求的。根据《担保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保证人按照本法规定给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者交验其他担保物,债权人应当接受。”因此,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保函,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招标人应当接受。如果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人可以依法维权。
总之,投标保函没中标是否能退,主要取决于投标保函的类型和具体情况。投标人可以仔细阅读保函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现招标人没有按照保函约定退还保证金,可以依法维权。同时,投标人也需要注意投标保函的格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大家在参加投标时,仔细阅读投标保函的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