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投标制度是保证公平竞争、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而银行保函,又是投标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为中标人的履约能力提供了担保,也给招标人以信心。但近些年,招标过程中银行保函的“副作用”也逐渐显现出来,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以保函为工具的违法犯罪行为。银行保函还能不用吗?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银行保函的“副作用”
银行保函,通俗地讲,就是由银行出面,为投标人提供一份保证履约的能力担保。中标后,投标人若无法按时履约,银行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替投标人赔偿给招标人一定的经济损失。
在理想情况下,银行保函可以有效地保证中标人的履约能力,降低招标人的风险。但现实中,银行保函也存在一些“副作用”。
首先,银行保函可能会增加投标人的负担。银行保函通常需要投标人提供一定的担保金,这笔费用对于一些资金紧张的企业来说,可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而且,如果投标人最终没有中标,这笔担保金也不会立即返还,通常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拿回,从而影响了投标人的资金周转。
其次,银行保函可能会成为一些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工具。近些年,一些地方出现了一种“保函担保骗局”。不法分子利用招标人急于找担保的心理,谎称自己有能力提供保函,骗取高额费用。甚至有些不法分子伪造保函,导致招标人上当受骗,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此外,银行保函还可能造成银行业的风险累积。如果大量企业都使用银行保函进行投标,一旦出现经济下滑,很多企业可能无法履约,银行将面临巨大的赔偿风险。
银行保函还能不用吗?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银行保函的“副作用”主要体现在增加投标人负担、成为违法犯罪工具和造成银行业风险累积等方面。那么,有没有可能不用银行保函呢?
其实,在招投标制度中,银行保函只是投标人证明自己履约能力的一种方式,并不是唯一的选择。投标人还可以选择提供投标保证金、保险担保等其他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履约能力。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一笔保证金,这笔钱由招标人保管,如果中标人无法履约,这笔保证金将作为赔偿金支付给招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比较适合于那些资金充裕、有信心中标的企业。
保险担保,是指投标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履约保证保险,如果中标人无法履约,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险担保的方式比较适合于那些资金紧张、担心无法中标的企业。
除了以上两种方式,还有其他一些方式可以证明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比如投标人可以提供自己的资产证明、财务报表等。
综上所述,银行保函的“副作用”是客观存在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用银行保函了。招投标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经济活动,需要多方参与、共同努力。银行保函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我们应该做的,是如何规范银行保函的使用,减少其“副作用”,让银行保函更好地发挥作用。
如何规范银行保函的使用?
首先,要加强对银行保函的监管。银行保函涉及到银行、投标人、招标人等多方利益,因此需要加强监管,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该制定详细的监管规则,明确银行保函的适用范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并加强对银行保函业务的审查和监督。
其次,要规范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应该诚信投标,不要试图利用银行保函来骗取利益。投标人应该仔细评估自己的履约能力,如果确实有能力履约,再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如果没有能力履约,千万不要试图骗保,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此外,招标人也应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招标人应该仔细审查投标人的资质和履约能力,不要仅仅看重银行保函,而忽视了对投标人本身的考察。招标人还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多种担保方式,比如同时提供银行保函和投标保证金,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最后,银行也应该加强内部管理。银行在出具保函时,应该仔细审查投标人的资质和履约能力,不要盲目出具保函。银行还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总之,银行保函在招投标制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不能因为其存在“副作用”就不用了,而是应该通过加强监管、规范行为等方式,让银行保函更好地服务于招投标制度,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