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融资性保函是一种保障被担保人因合同履行不当而产生的赔偿或违约责任的担保工具。与融资性保函主要用于保障资金贷款不同,非融资性保函主要用于保障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租赁协议等合同的履约。由于非融资性保函具有担保范围广、流动性强、成本较低等特点,在商业和公共部门中被广泛应用。但与此同时,非融资性保函也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需要担保机构和受益人充分重视。
甲方是指向受益人发出保函的担保机构。甲方履约风险主要包括:
被担保人违约: 被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受益人提出索赔。 伪造或欺诈: 被担保人伪造或篡改文件,以骗取担保机构的保函。 过度承担风险: 担保机构对被担保人的资信能力评估不够,导致保函履约风险过大。 保函条款不合理: 保函条款中措辞含糊不清或与合同不符,导致履约争议。 乙方风险乙方是指根据保函向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被担保人。乙方履约风险主要包括:
自身原因违约: 被担保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履约不能,如技术能力不足、经营困难、资金短缺等。 第三因素影响: 不可预见的第三因素影响,如不可抗力、法律法规变更等。 保函逾期: 被担保人未及时向担保机构提交索赔材料或变更保函,导致保函逾期失效。 受益人风险受益人是指保函合同的受益方,享有向担保机构索赔的权利。受益人履约风险主要包括:
虚假索赔: 受益人捏造事实或夸大损失,以骗取担保机构的赔偿。 索赔逾期: 受益人未及时向担保机构提出索赔,导致索赔时效丧失。 提供虚假材料: 受益人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材料,导致保函索赔无法得到支持。非融资性保函是保障合同履约的重要担保工具,但也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甲方、乙方和受益人应充分认识和防范非融资性保函履约风险,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管理,保障保函的有效履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