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工程承包和国际贸易中,银行经常为买卖双方开立各种形式的保函。在国际工程承包中使用的保函主要有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维护保函、反担保函等;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保函主要有信用证、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履约保函等。在国际工程承包和国际贸易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常常通过信用证、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方式来完成。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除了可以采用信用证、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方式外,还可以采用工程支付保函的方式。工程支付保函是与信用证、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方式相对应的一种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工程支付保函是银行应承包商(申请人)的要求,保证在承包商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工程所有人(受益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一种银行信用工具。它是一种独立于银行与工程所有人之间关系的保证,即银行对工程所有人的付款义务并不以工程所有人向银行付款为条件。工程支付保函的受益人通常是工程所有人,也可以是工程所有人的代理人或指定人。工程支付保函的申请人通常是承包商,也可以是承包商的代理人或指定人。
工程支付保函与信用证、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工程支付保函是一种保证,而不是付款工具。银行开立工程支付保函后,并不意味着银行立即向工程所有人付款,而只是保证在一定条件下向工程所有人付款。因此,工程支付保函是一种信用工具,而不是支付工具。
2.工程支付保函的受益人通常是单一的。工程支付保函的受益人通常是工程所有人,而信用证、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方式的受益人可以是多个。
3.工程支付保函的申请人承担的风险更大。工程支付保函的申请人通常是承包商,承包商在申请开立工程支付保函时,必须向银行提供一定的担保,以保证银行在需要付款时能够得到偿还。如果承包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不能偿还银行的付款,银行有权向申请人追索。而信用证、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方式的申请人通常是买方,买方在申请开立信用证等时,不需要向银行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4.工程支付保函的有效期较长。工程支付保函的有效期通常与工程的工期一致,一般在1-3年,最长可达5年。而信用证、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方式的有效期通常在6个月以内。
5.工程支付保函的申请和开立程序比较复杂。工程支付保函的申请和开立通常需要经过银行的审核和批准,程序比较复杂。而信用证、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方式的申请和开立通常只需要买方向银行提出申请,程序比较简单。
总之,工程支付保函是一种与信用证、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方式不同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它具有自己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工程支付保函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为工程承包商和工程所有人提供便利和保障。
一、工程支付保函的定义及法律性质
(一)工程支付保函的定义
工程支付保函是指在国际工程承包中,由银行应承包商(申请人)的要求,根据承包商与工程所有人(受益人)签订的工程合同,开立给工程所有人的一种保证函。它保证在承包商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工程所有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工程支付保函的法律性质
工程支付保函是一种独立保证,它是银行向受益人做出的独立于银行与受益人之间关系以外的保证,即银行对受益人的付款义务并不以受益人向银行付款为条件。工程支付保函的独立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支付保函的独立性体现在银行的付款义务上。银行开立工程支付保函后,其付款义务并不以工程所有人向银行付款为条件,银行必须在满足保函规定的条件下向受益人付款,而不管工程所有人是否向银行付款。
2.工程支付保函的独立性体现在银行与工程所有人之间关系上。银行开立工程支付保函后,其与工程所有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银行对受益人的付款义务也不以银行与工程所有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为条件。
3.工程支付保函的独立性体现在银行与承包商之间关系上。银行开立工程支付保函后,其与承包商之间也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银行对受益人的付款义务也不以银行与承包商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为条件。
二、工程支付保函的分类
根据工程支付保函的保证内容不同,工程支付保函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不可撤销保函
不可撤销保函是指银行开立保函后,未经受益人同意,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撤销保函。这种保函对银行的约束力最大,银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履行保函规定的付款义务。
(二)有条件撤销保函
有条件撤销保函是指银行开立保函后,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修改或撤销保函。这种保函对银行的约束力较小,银行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不履行保函规定的付款义务。
(三)见索即付保函
见索即付保函是指银行开立保函后,受益人只要向银行出具符合保函规定的索款文件,银行即应向受益人付款。这种保函对受益人最有利,因为受益人只需要向银行提交索款文件,而不需要证明承包商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
(四)承兑保函
承兑保函是指银行开立保函后,受益人向银行提交承包商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银行即应向受益人付款。这种保函对银行的风险最大,因为银行可能需要在承包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向受益人付款。
三、工程支付保函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工程支付保函的当事人
工程支付保函的当事人主要有银行、承包商(申请人)和工程所有人(受益人)。
1.银行
银行是工程支付保函的出具人,它根据承包商的申请,向工程所有人开立工程支付保函,保证在满足保函规定的条件下向工程所有人付款。银行在开立工程支付保函时,通常会要求承包商提供一定的担保,以保证银行的付款能够得到偿还。
2.承包商(申请人)
承包商是工程支付保函的申请人,它向银行申请开立工程支付保函,并提供必要的担保。承包商在申请开立工程支付保函时,必须向银行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隐瞒与保函有关的重要事实。
3.工程所有人(受益人)
工程所有人是工程支付保函的受益人,它根据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合同,要求承包商向银行申请开立工程支付保函。工程所有人在承包商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有权向银行索取工程进度款。
(二)工程支付保函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银行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