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履约保函是承包商向发包人提供的保证履约的一种担保工具。为保证履约保函的有效执行,发包人往往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押金。
履约保函押金属于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具有以下性质:
从属性:履约保函押金从属于履约保函,其存在的前提是承包商申请并取得履约保函。 独立性:履约保函押金与履约保函的权利义务相独立。即使履约保函失效或者被解除,履约保函押金也应继续留存。 强制性:发包人通常有权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押金。 限定性:履约保函押金的金额一般限定在履约保函金额的一定比例内,以保障承包商的负担能力。履约保函押金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履约催办:当承包商违约时,发包人可以动用履约保函押金对承包商施加履约压力。 损失补偿:如果承包商因违约导致发包人蒙受损失,发包人可以动用履约保函押金进行补偿。 保函清偿:如果履约保函被执行,发包人可以动用履约保函押金偿还保函受益人的索赔款。 恢复保证金:当承包商完成合同履约后,履约保函押金一般可以抵扣或冲抵承包商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履约保函押金的金额一般根据以下因素计算:
履约保函金额:履约保函押金的金额通常限定在履约保函金额的一定比例内,如10%-20%。 合同金额:履约保函金额和合同金额通常存在一定比例关系,因此履约保函押金的金额也与合同金额相关。 承包商履约能力:承包商的履约能力越好,履约保函押金的金额相对较低。 工程项目风险:工程项目风险越高,履约保函押金的金额相对较高。履约保函押金的管理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保管:履约保函押金一般由发包人或其指定的机构保管。 返还:当承包商完成合同履约并提交履约证明后,发包人应及时返还履约保函押金。 抵扣:当承包商违约且发包人动用履约保函押金后,发包人应向承包商出具抵扣凭证并说明抵扣原因。 收取:发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收取履约保函押金。 恢复:当承包商完成合同履约后,履约保函押金一般可以抵扣或冲抵承包商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履约保函押金的管理可能会产生以下争议:
返还争议:承包商认为已完成合同履约但发包人拒绝返还履约保函押金。 抵扣争议:承包商认为发包人动用履约保函押金不当。 收取争议:发包人认为承包商应提供履约保函押金但承包商拒绝提供。 恢复争议:承包商认为履约保函押金应抵扣履约保证金但发包人拒绝抵扣。 计算争议:承包商认为履约保函押金计算不当。为了避免或处理履约保函押金争议,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明确合同约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保函押金的计算、保管、返还、抵扣等事项。 合理确定金额:根据合同金额、工程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履约保函押金的金额。 规范收取程序:按照合同约定程序收取履约保函押金,并出具收据或凭证。 严格保管管理: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履约保函押金的保管,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及时返还押金:承包商完成合同履约后,发包人应及时返还履约保函押金。 妥善处理争议:当发生履约保函押金争议时,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科学合理的履约保函押金管理有利于维护发包人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