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履约保函范本
致:[工程业主名称](以下简称“业主”)
鉴于:
1. [工程承包商名称](以下简称“承包商”)与业主于[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2. 根据主合同约定,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金额小写]),作为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保修义务的担保;
3. [担保人全称](以下简称“担保人”)接受承包商的申请,同意为承包商出具本保函,为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保修义务向业主提供担保。
为此,依据上述,各方同意如下:
1. 担保范围
1.1 担保人同意在收到业主符合本保函约定的书面索赔后,向业主支付不超过人民币[金额大写](¥[金额小写])的款项(以下简称“担保金额”),用于补偿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1.1 承包商未能在业主发出缺陷通知后[天]内开始对缺陷进行维修;
1.1.2 承包商未能按照经业主确认的缺陷维修方案完成维修工作;
1.1.3 经维修后的工程或货物在缺陷责任期内再次出现质量缺陷,且该缺陷确因承包商原因造成。
1.2 本保函项下的担保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月/年]止。若主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超过本保函约定的担保期限,则以主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为准。
2. 索赔程序和要求
2.1 业主在向担保人发出索赔通知前,应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并给予承包商[天]的期限进行维修或采取补救措施。
2.2 若承包商在收到业主通知后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则业主有权向担保人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2.2.1 业主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2.2 主合同的编号和签订日期;
2.2.3 工程项目名称;
2.2.4 索赔事项的具体描述,包括但不限于缺陷的具体情况、发生时间、造成的影响等;
2.2.5 索赔金额及计算方法;
2.2.6 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缺陷通知书、缺陷维修方案、维修费用清单等;
2.2.7 业主的签字盖章。
2.3 业主应在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向担保人发出索赔通知,否则担保人有权拒绝赔付。
2.4 担保人在收到业主符合本保函约定的索赔通知后[天]内,将审查索赔文件,并在[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审查结果。
2.5 若担保人经审查后认为业主的索赔请求符合本保函的约定,则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之日起[天]内向业主支付索赔款项。若担保人认为业主的索赔请求不符合本保函的约定,则应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3. 担保责任的免除
3.1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担保人无需承担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
3.1.1 业主与承包商协商一致,对主合同进行了修改、补充或变更,且该等修改、补充或变更导致担保人责任加重;
3.1.2 业主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商无法履行保修义务;
3.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承包商无法履行保修义务;
3.1.4 业主未按照本保函约定的索赔程序和要求提出索赔;
3.1.5 业主提供的索赔文件不真实、不完整或存在误导性陈述。
4. 其他
4.1 本保函独立于主合同存在,任何一方对主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
4.2 本保函项下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以专人送达、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至以下地址:
业主: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承包商: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担保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4.3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4 本保函一式[份],业主执[份],承包商执[份],担保人执[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