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履约保函范本
致:[工程名称]项目部(以下简称“业主”)
鉴于,[劳务分包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总承包人”)于[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分包合同”),根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向业主提供履约保函,担保其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为此,[担保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作为担保人,同意为劳务分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并承诺如下:
一、担保范围和担保金额
1.1 担保范围
我方担保劳务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全面、及时、准确地履行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按时完成分包工程的施工任务,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3) 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做好文明施工;
(4) 配合总承包人及其他分包人的工作,服从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
(5) 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6) 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的纠纷,保护业主利益不受损害;
(7) 按规定整理、移交工程资料;
(8) 分包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2 担保金额
本保函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金额小写]),该担保金额为最高担保限额,不因任何理由而增加。
二、担保期限
本保函的担保期限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劳务分包人与总承包人完成结算之日起[ ]日止。
三、付款责任
3.1 在担保期限内,如果劳务分包人未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我方将根据业主提交的索赔申请,在收到业主提供的以下文件和材料后[ ]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支付不超过本保函担保金额的款项:
(1) 业主出具的索赔通知书;
(2) 证明劳务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的有效文件和材料;
(3) 业主确认的损失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4) 我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3.2 我方在收到业主提交的索赔申请后,有权对索赔申请进行核实。如经核实,业主索赔理由正当、索赔金额合理,我方将按照本保函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3.3 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均不影响业主根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向劳务分包人追偿的权利。
四、免责条款
除因发生以下情况导致业主遭受的损失外,我方对业主在本保函项下的索赔不承担责任: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务分包人无法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义务;
(2) 因业主或总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劳务分包人无法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义务;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责事由。
五、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地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其他
6.1 本保函由我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2 本保函正本一式两份,业主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 保 人:[担保公司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联系地址:[担保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担保公司电话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