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受益人名称]
地址:[受益人地址]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1. [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位于[申请人地址](以下简称“申请人”),与受益人于[日期]签订了编号为 [合同编号] 的[项目名称] [合同类型]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2. 根据主合同的约定,申请人应向受益人提交一份由 [担保人名称] 出具的履约保函,作为其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担保。
兹由[担保人名称],注册地址位于[担保人地址](以下简称“担保人”)作为担保人,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向受益人出具本履约保函:
一、担保范围
1. 担保人在此同意并承诺,担保申请人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全部、及时、完整地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完成工程施工;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3) 保证工程质量,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和处理;
(4) 按合同约定支付各项款项;
(5) 其他约定的合同义务。
2. 本保函项下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金额] 元([金额大写]),该金额为担保人就申请人履行主合同义务向受益人承担的最高担保责任限额。
二、担保期限
1. 本保函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自生效日起至[失效日期]止。
2. 如果申请人需要延长保函期限,应在原担保期限届满前[天数]天向担保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担保人同意后,可以延长担保期限,并出具书面延保证明。
三、索赔程序
1. 如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受益人有权凭本保函向担保人提出索赔。
2. 受益人在提出索赔时,应向担保人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书面索赔通知书,明确说明索赔金额和事由;
(2) 证明申请人未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有效证据,例如: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进度报告、质量验收报告、付款凭证、违约通知书等;
(3) 其他担保人认为必要的证明文件。
3. 担保人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完整索赔文件和资料之日起 [天数] 个工作日内,对索赔请求进行审核。
4. 经担保人审核,确认申请人违反主合同约定的,担保人应当在收到受益人索赔文件和资料之日起 [天数]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保函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
四、免责条款
1. 出现以下情况,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申请人无法履行主合同义务的;
(2) 因受益人自身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履行主合同义务的;
(3) 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终止或变更,且该解除、终止或变更无需担保人同意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责事由。
五、争议解决
凡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机构名称] 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其他
1. 本保函由担保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保函一式两份,受益人和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担保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