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保函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为防止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随意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等违约行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有效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保证形式。投标保函由银行、担保公司等保证机构出具,保证机构承诺在投标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向招标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
在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函的条款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标保函的提交
1. 提交要求: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投标人是否必须提交投标保函,以及未提交投标保函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对于金额较大、项目重要的招标项目,招标人通常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函。
2. 提交时间: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投标保函的提交时间,通常要求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函。
3. 提交方式: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投标保函的提交方式,例如纸质原件、电子保函等。
4. 提交地点: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投标保函的提交地点,例如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等。
二、投标保函的格式和内容
1. 格式要求: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投标保函的格式要求,例如使用统一格式的投标保函、提供正本或副本等。招标人可以自行设计投标保函格式,也可以参考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格式。
2. 内容要求: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投标保函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保证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受益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3) 担保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等信息;
(4) 担保金额,一般为招标估算价的 2% 至 5%;
(5) 担保期限,应涵盖投标有效期以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前的合理期限;
(6) 保证责任,即保证人在投标人出现哪些违约行为时承担保证责任;
(7) 索赔方式;
(8) 免责条款;
(9) 争议解决方式。
三、投标保函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
1. 担保金额: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投标保函的担保金额,一般为招标估算价的 2% 至 5%,具体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
2. 担保期限: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投标保函的担保期限,应涵盖投标有效期以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前的合理期限。例如,如果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合同签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天内,则投标保函的担保期限应至少为 120 天。
四、投标保函的退还和没收
1. 退还: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投标保函的退还条件和时间。一般情况下,除发生需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外,招标人应当在以下时间退还投标保函:
(1) 招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
(2) 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后,中标人的投标保函。
2. 没收: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投标保函的没收条件。一般情况下,投标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函:
(1)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函。
五、其他条款
除以上条款外,招标文件还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投标保函的其他内容进行规定,例如:
1. 保证机构要求:招标人可以对出具投标保函的保证机构提出要求,例如要求保证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信誉良好等。
2. 电子保函: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保函逐渐被应用于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可以对电子保函的应用方式、平台选择等进行规定。
总之,投标保函招标文件条款是保障招标投标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投标保函的相关内容进行明确、详细的规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也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充分理解投标保函的相关规定,并选择合适的保证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投标保函,以避免因投标保函问题而影响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