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中文版本)
致:[受益人名称](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与受益人于[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合同名称](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根据基础合同的约定,申请人应向受益人提供一份银行保函作为[担保事项]的担保。
兹应申请人请求,本行同意出具本保函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并依照以下条款和条件向受益人支付款项:
一、 保函金额
本保函项下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金额小写]),该金额为本保函项下本行对受益人承担的最高付款责任限额。
二、 担保范围
本保函担保[担保事项](以下简称“主合同义务”)。
三、 担保期限
1. 本保函的生效日期为本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保函的有效期至[到期日]止。受益人应不迟于本保函到期日[天数]天前将索赔文件寄至本行,否则,本行有权拒绝付款。
四、 付款
1. 凡符合本保函付款条件的,受益人须向本行提交下列单据和文件,并说明索赔理由和金额:
(1)受益人签署的索赔函原件;
(2)注明本保函编号的付款通知书原件;
(3)能够证明申请人违反主合同义务的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受益人已履行基础合同项下义务的书面声明;
(5)本行要求受益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 本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本保函规定的所有文件后[天数]个工作日内,审查索赔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并决定是否向受益人付款。如审核无误,本行将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天数]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
3. 本行根据本保函的规定向受益人支付的款项,可以从申请人在本行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五、 免责条款
1. 本行仅对符合本保函条款和条件的索赔请求承担付款责任,对任何未尽事宜或超出本保函约定范围的索赔请求,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等)导致本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保函项下义务的,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本保函的签发不构成对基础合同或其他任何协议的承认、确认或承诺,本行对基础合同或其他任何协议的效力、合法性、可执行性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行对因受益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六、 其他
1.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凡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
3. 本保函用中文签署。本保函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七、 保函人的声明
本保函为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本行的付款义务不以其他任何条件为前提,不受受益人和申请人之间基础合同关系的影响。
[银行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