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履约保函格式
致:[受益人名称](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与受益人于[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项目名称](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人同意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承建该项目。 根据主合同的规定,申请人应向受益人提供履约保函,以保证其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为此,我行[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行”)作为申请人的担保人,现出具本履约保函,向受益人承诺如下:
一、保函金额
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限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金额大写]),该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款、预付款、质量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款项。
二、担保范围
在收到受益人符合本保函要求的书面索赔通知和相应证明材料后,我行将根据受益人的要求,在担保金额内向受益人支付申请人应承担的下列款项:
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或任何一部分工程的; 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的缺陷修复或返工的; 申请人违反主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三、索赔程序
1. 当发生本保函项下索赔事件时,受益人应在获悉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天数]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行,并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索赔通知书,包括但不限于索赔事件的描述、索赔金额、索赔理由等; 证明索赔事件发生和索赔金额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工程进度报告、验收报告、结算单、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 受益人认为与索赔事件相关的其他文件和资料。2. 受益人应确保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如因受益人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效而导致我行无法进行审核或延误付款的,我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我行将在收到受益人齐全的索赔文件和资料后[天数]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我行认为受益人索赔符合本保函约定的,将在[天数]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项。
四、免责条款
1.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我行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申请人无法履行主合同义务的; 因受益人的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履行主合同义务的; 主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或者被依法撤销、终止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责事由。2. 我行对本保函的解释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其他条款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申请人完成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之日自动失效。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保函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六、本保函一式两份,受益人和担保人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担保人:[银行名称]
(盖章)
授权代表:
日期:
受益人:[受益人名称]
(盖章)
授权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