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函范本仅供参考,实际使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保函编号:**[保函编号]
**日期:**[日期]
**致:**[受益人名称]
**地址:**[受益人地址]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担保人”),地址为[担保人地址],现根据[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地址为[申请人地址],与贵方于[日期]签订的编号为[合同编号]的[项目名称](以下简称“主合同”)的申请,向贵方出具本工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担保事项**
1.1 担保人根据本保函的条款和条件,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担保申请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下列义务(以下简称“担保义务”):
(一)[列明具体的担保义务,如:]
1. 按约定的质量和工期完成主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
2. 按照主合同约定支付各项款项;
3. 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二)[其他担保义务]
1.2 本保函项下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以下简称“担保金额”)。
**二、担保期限**
2.1 本保函自[生效条件]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条件]之日失效。
2.2 担保期限届满后,若申请人已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则本保函自动失效。
**三、索赔和付款**
3.1 若申请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贵方有权凭本保函向担保人提出索赔。
3.2 贵方提出索赔时,应向担保人提供以下文件和材料:
(一)书面索赔函,载明索赔金额、索赔事由及相关依据;
(二)证明申请人违反主合同约定的相关证据;
(三)贵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3.3 担保人收到贵方提交的索赔文件和材料后,应在[期限]内进行审核。经审核,对贵方的索赔事由和金额均无异议的,担保人应在[期限]内向贵方支付索赔款项。经审核,对贵方的索赔事由或金额有异议的,担保人应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方提出,并说明理由。
3.4 担保人应在收到贵方符合本保函规定的索赔文件和材料之日起[期限]内向贵方支付索赔款项,但支付的款项累计不超过担保金额。
**四、担保人的抗辩**
4.1 除非担保人收到贵方提供的证明申请人违反主合同约定的充分证据,否则担保人对贵方的索赔主张不承担责任。
4.2 担保人有权对主合同发生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提出抗辩,但担保人放弃了要求贵方就主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征得担保人同意的权利。
**五、免责条款**
5.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担保人无法履行本保函项下义务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5.2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动乱、地震、水灾、火灾、台风等。
**六、争议解决**
6.1 本保函的解释和执行,以及与本保函有关的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按照该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条款**
7.1 本保函正本一式两份,担保人和受益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担保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