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履约保函是维护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之一。履约保函的出具时间,一直是业主和承包商关注的焦点。一种常见的观点认为,履约保函应该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提交。本文将对此观点进行探讨,并分析履约保函在中标通知书阶段的利弊,以及其他可行的替代方案。
履约保函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承包商的申请,向业主出具的书面担保文件。它承诺在承包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由银行或担保机构代为向业主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以弥补业主的损失。履约保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业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利益,防范承包商违约风险。
中标通知书是业主通知承包商中标的正式文件,它表明业主接受了承包商的投标,并愿意与其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通常会列明项目的关键信息,如项目名称、合同价款、工期等。然而,中标通知书并不等同于正式合同,它仅仅是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表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承包商和业主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谈判,最终签订正式的工程承包合同。
一些业主会在中标通知书中要求承包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函,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前提条件。他们认为这样做可以尽早获得履约担保,降低项目风险。然而,这种做法存在一定的争议。
1. 对业主的利:
*提前获得履约担保,降低承包商违约的风险。一旦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或项目执行过程中违约,业主可以凭借履约保函获得赔偿。
*增加对承包商的约束力,促使其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由于履约保函的存在,承包商会更加谨慎地对待项目,避免因违约而造成经济损失。
2. 对承包商的弊:
*增加财务负担。在尚未签订正式合同、项目尚未启动的情况下,承包商需要提前支付保函费用,占用资金,增加项目成本。
*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如果双方最终未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取消,承包商已经提交的履约保函可能无法收回,造成经济损失。
为了平衡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可以考虑以下替代方案:
1. 在签订正式合同的同时提交履约保函。 这是国际工程承包中比较常见的做法,既可以保障业主的利益,又不会给承包商造成过大的负担。
2. 采用替代性担保方式,如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证保险等。
3. 在合同中约定分阶段提交履约保函。 例如,可以在项目启动时提交一定比例的履约保函,随着项目的推进逐步增加保函金额,直至项目完工。
要求在中标通知书阶段提交履约保函有利有弊。为了平衡双方利益,建议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谈判阶段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履约保函的提交时间和具体方式,选择最合理、最有效的方案,共同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