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样本致:[受益人名称](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与受益人于[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合同名称](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申请人应根据基础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提供一份银行保函。
兹应申请人请求,本行[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担保行”)在此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出具本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担保金额为[金额大写]([金额小写]),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失效日期]止。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果受益人以书面形式向担保行提出如下声明,担保行将根据受益人的要求,在收到受益人符合本保函条款的索赔文件后[数字]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
1. 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2. 申请人违反了基础合同的约定,给受益人造成了损失。
受益人根据本保函提出的索赔,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担保行,并随附以下文件:
1. 受益人签署的索赔申请书;
2. 本保函正本;
3. 受益人关于申请人违反基础合同约定的书面声明和证明文件;
4. 受益人遭受损失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票、付款凭证等;
5. 担保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担保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后,将对索赔文件进行审查。如果索赔文件符合本保函的规定,担保行将在收到索赔文件后的[数字]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
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独立于基础合同,不受基础合同效力变化的影响。即使基础合同因任何原因被撤销、终止或无效,本保函仍然有效。
本保函在以下情况下自动失效:
1. 本保函到期;
2. 担保行根据本保函的规定向受益人支付了全部担保金额;
3. 受益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担保行解除本保函;
4. 基础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担保行终止本保函。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本保函一式两份,受益人和担保行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担保行:
[银行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公章:受益人:
[受益人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