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兑保函,又称银行保函,是指应申请人(通常是合同的一方)的要求,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受益人(通常是合同的另一方)开立的一种书面担保承诺。如果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银行将按照保函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一笔资金作为补偿。保兑保函在国际贸易和国内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风险,提高交易效率。
银行保兑保函的格式一般由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或《担保和待付款项见索即付规则》(URDG458)以及各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但也允许当事人之间根据具体交易情况和需求进行一定的调整。
以下是一份标准的银行保兑保函格式,供参考:
日期: [日期]
保函编号: [保函编号]
受益人: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开证行:
[开证行名称]
[开证行地址]
金额: [金额] ([金额大写])
期限: [期限]
鉴于:
[简要描述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例如合同信息]
兹开立本保函,以保证申请人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项下的如下义务(以下简称“义务”):
[详细列明申请人需要履行的义务]
本保函为[见索即付/有条件]保函。
1. 见索即付保函
如受益人提交符合以下条件的书面索赔函,本行将立即、无条件地向受益人支付不超过本保函金额的款项:
(1)索赔函内容必须与本保函条款相符;
(2)索赔函中需声明申请人未履行其在基础交易项下的义务;
(3)索赔函需随附受益人签署的声明,声明申请人未履行其在基础交易项下的义务,并且受益人有权要求开证行付款。
2. 有条件保函
如受益人提交符合以下条件的书面索赔函和相关文件,本行将根据本保函的条款和条件向受益人支付不超过本保函金额的款项:
(1)索赔函内容必须与本保函条款相符;
(2)索赔函需提供申请人未履行其义务的证据,例如:未按时交货的证明、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报告等;
(3)证明受益人已根据基础交易的规定采取了所有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或避免损失的发生。
[以下条款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3. 转让
本保函[可以/不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
4. 修改
对本保函的任何修改,均须由本行、申请人和受益人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方可生效。
5. 失效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并于以下日期和条件满足时自动失效:
(1) [日期];或
(2) 收到本行证明申请人已履行其在基础交易项下所有义务的文件原件。
6.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保函的签署、生效、解释和执行均受[国家]法律管辖。
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 通知
与本保函有关的所有通知和其他通讯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采用以下方式送达:
(1)专人递送;
(2)挂号信,附回执;
(3)经认可的快递服务。
[开证行名称及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个标准的银行保兑保函格式示例,实际应用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建议在起草和签署保函之前,咨询专业的法律和金融人士,以确保保函内容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