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函证,作为审计程序中重要的外部询证方式,在确认和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生业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商业保理业务的快速发展,其复杂性和风险性日益凸显,如何有效地通过银行函证程序对保理业务进行审计,成为了审计人员需要关注和思考的重点问题。
商业保理,是指卖方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控制和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金融业务。根据交易结构和风险承担方式的不同,保理业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明保理:指卖方将其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的事实告知买方,并由买方直接向保理商付款的保理方式。 暗保理:指卖方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的事实不告知买方,买方仍按照原合同约定向卖方付款的保理方式。 有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在买方不付款时,可以向卖方追索应收账款的保理方式。 无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在买方不付款时,不能向卖方追索应收账款,只能自行承担信用风险的保理方式。与传统的银行借贷业务相比,保理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交易结构复杂,涉及卖方、买方和保理商三方当事人。 风险承担方式多样,根据保理协议的约定,卖方和保理商可能分别承担不同的信用风险。 业务处理流程长,涉及应收账款转让、资金融通、账款催收等多个环节。 信息披露不充分,暗保理业务中买方对保理业务并不知情,增加了审计的难度。针对保理业务的特点,审计人员在设计和实施银行函证程序时,应关注以下内容:
除了传统的银行存款、借款等业务外,函证对象还应包括与保理业务相关的保理融资款、应收账款转让款、手续费、利息收入等。同时,对于明保理业务,审计人员还应将买方纳入函证范围,以确认其付款义务和付款情况。
函证内容应覆盖保理业务的关键要素,包括但不限于:
保理协议的签订日期、协议编号、主要条款等基本信息。 保理融资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 应收账款的转让金额、转让比例、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等。 手续费、利息收入的计算方式和确认时间。 是否存在回购条款、担保条款等特殊约定。为了提高函证程序的有效性,审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函证方法:
积极式函证:对于金额重大、风险较高的保理业务,以及暗保理业务,应采用积极式函证,即要求被函证单位对函证内容逐一确认并回复。 消极式函证:对于金额较小、风险相对较低的明保理业务,可以采用消极式函证,即只要求被函证单位在存在差异时回复。在进行保理业务函证时,审计人员还需要关注以下事项:
加强对保理业务的了解和风险评估,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水平,合理确定函证范围、内容和方法。 密切关注函证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例如未收到回函、回函内容不一致等,并及时采取跟进程序,查明原因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结合其他审计程序,例如检查保理协议、应收账款明细表、银行对账单等,相互印证,提高审计结论的可靠性。 持续关注保理业务的监管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更新审计思路和方法,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挑战。综上所述,银行函证作为审计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保理业务审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审计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保理业务的特点和风险,不断完善函证方法和技巧,提高函证程序的有效性,以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最终服务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