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履约保函是一种由工行出具的担保,以确保履约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履约保函通常在工程承包、商品采购等商业活动中使用,作为一种履约风险保障机制。履约保函到期是指保函的有效期届满,工行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1. 保证金处理**
对于已交付保证金的履约保函,到期后工行将对保证金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若履约人已全部履行合同义务,工行会将保证金退还给履约人。若履约人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义务,工行将根据保函条款处置保证金。
**2. 提交履约证明文件**
部分履约保函条款规定,履约人应在保函到期后提交履约证明文件给工行。这些文件可能包括验收单、结算凭证等,以证明履约人已履行合同义务。
**3. 关注工行通知**
履约保函到期前,工行会向履约人发送书面通知,告知保函到期时间和相关处理事宜。履约人应及时关注并按照通知办理,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或履约证明文件的提交。
履约保函到期后,需要核销以解除工行的担保责任。核销流程一般如下:
提交核销申请:履约人应向工行提出书面核销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已履约证明文件、保函原件等。 工行审核:工行收到核销申请后,会对所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履约人已履行合同义务。 出具核销通知:工行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核销通知书,告知履约人已完成保函核销,解除担保责任。 解除担保:工行出具核销通知书后,担保责任解除。履约人只需根据核销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以下情况存在时,收回保函,不进行核销:
受益人书面提出拒付保函金额的申请; 保函有欺诈、伪造行为的; 保函有其他原因不能核销的;以上情况时,工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案例 1:**
工行向某建筑公司出具了一份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保函期限为一年。合同约定,建筑公司应在一年内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保函到期时,建筑公司已全部履行合同义务,提交了验收单等证明文件。工行审核通过后,出具核销通知书,解除担保责任,并退还了 1000 万元的保证金。
**案例 2:**
工行向某贸易公司出具了一份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 200 万元。保函期限为半年。合同约定,贸易公司应在半年内向买方交货并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保函到期前,买方发现交货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向工行提出了拒付保函金额的申请。工行审核后发现情况属实,收回保函,冻结了保证金。
履约保函到期后,履约人和工行应按照相关条款和流程进行处理,以解除担保责任。及时关注工行通知,积极配合工行审核,提交必要证明文件,可以确保履约保函的顺利核销。需要注意的是,保函存在欺诈、伪造等特殊情况时,工行有权收回保函,不进行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