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谁保存
履约保函是一种担保性的银行书面文件,由担保人(通常为银行)向受益人(通常为业主)开立,保证履约人(通常为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履约保函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具有重要意义,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履约保函的保存问题。
在履约保函的保存上,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履约保函由谁保存,则以合同约定为准。例如,合同约定由业主保存履约保函,则由业主负责保管履约保函,并对履约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参考行业惯例。一般来说,履约保函由受益人保存。这是因为履约保函是受益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受益人需要对履约保函进行保管,以备不时之需。
除了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外,我国法律对履约保函的保存也作出了相关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物时,债权人应当妥善保管该担保物。因债权人过错致使担保物损失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证人在债权人未经其同意处分担保物时,可以要求债权人恢复担保物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上述规定虽然没有直接明确指出履约保函由谁保存,但从担保物保管的角度来看,履约保函应当由受益人妥善保管,受益人对履约保函的保管负有谨慎义务。
关于履约保函的保管义务,《担保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保证人提供保证后,有协助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义务,并在债权人享有保证权的期限内,保证人对提供担保物应当妥善保管。因保证人保管不善致使担保物灭失或者价值贬损的,保证人应当赔偿债权人由此受到的损失。"该规定明确要求保证人(担保人)对提供的履约保函承担保管义务,保证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履约保函,并对因保管不善导致履约保函灭失或价值贬损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履约保函的保管义务主要落在保证人身上。
综合以上合同约定、行业惯例、法律规定和保管义务等因素,建议履约保函的保管由受益人、履约人和担保人共同承担,具体如下:
受益人:受益人作为履约保函的权利人,应当妥善保管履约保函原件,并在必要时向履约人和担保人提供副本。 履约人:履约人应配合受益人做好履约保函的保管工作,提供履约保函副本,并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内及时续保,确保履约保函的持续有效性。 担保人:担保人作为履约保函的提供方,有义务协助受益人保管履约保函,并对保管不善导致履约保函灭失或价值贬损的承担赔偿责任。通过以上分工协作,可以确保履约保函的妥善保管,最大程度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履约保函的保存可能会产生争议。例如:
履约人破产或清算:如果履约人在履约过程中破产或清算,履约保函可能会被作为破产财产进行处理。此时,受益人应及时向破产清算人或管理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并妥善保管履约保函。 担保人破产或清算:如果担保人在履约过程中破产或清算,履约保函可能会因担保人丧失履行能力而无法兑现。此时,受益人应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并根据《担保法》等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特殊情况,受益人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妥善保管履约保函等相关证据材料。
履约保函的保存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事项,涉及各方的利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业惯例、法律规定和保管义务等因素综合考虑。通过明确履约保函的保管主体和义务,可以确保履约保函的妥善保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