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约保函什么时候退还
工程履约保函,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工程承包合同时,由保证人(一般为银行或保险公司)向发包人出具的,保证承包人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义务的书面担保文件。履约保函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信用担保手段,能有效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约束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认真履约。那么,工程履约保函究竟在什么时候退还呢?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进行详细阐述。
一、 法律法规依据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履约保函的退还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依据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保证方式,应当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内。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七百零一条规定:“主债务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合理期限,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3. 《银行履约保函》示范文本(中国银行业协会)
第四条(三)款规定:“受益人应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本保函第八条约定的书面文件后退还本保函。” 第八条(一)款规定:“本保函项下申请人义务履行期限届满。” 第八条(二)款规定:“双方签署工程接收证书(或验收合格证明)。”二、 履约保函退还的条件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归纳出工程履约保函退还的两个主要条件:
1. 承包人已履行完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这通常是指承包人已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完成了工程施工,并通过了竣工验收,同时还清了拖欠的工程款、材料款等。2. 发包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发包人需要向保证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确认承包人已履行完合同义务,可以解除保证责任。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一般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证明、保修期满证明等。三、 履约保函退还的一般流程
1. 承包人提出申请。承包人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可向发包人提出退还履约保函的申请。
2. 发包人出具证明文件。发包人审核承包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确认承包人已履行完合同义务的,应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证明等证明文件。
3. 承包人提交退还申请至保证人。承包人持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保函正本,向保证人提出退还履约保函的申请。
4. 保证人审核并退还保函。保证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退还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对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保证人应及时将履约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四、 特殊情况下的履约保函退还
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履约保函退还,需要特别注意:
1. 工程未经验收,但已超过保修期。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没有其他未解决的纠纷,承包人可以凭保修期满证明,要求发包人同意退还履约保函。如果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履约保函失效。2. 发包人拒绝出具证明文件。
如果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发包人出具证明文件,或者请求法院确认发包人拒绝出具证明文件的行为违法,并要求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 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已经届满,但发包人没有在有效期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则履约保函自动失效,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以要求保证人退还履约保函。五、 建议与提示
为避免在履约保函退还过程中出现争议,建议承包人和发包人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对以下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1. 履约保函的退还时间和条件。
2. 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清单。
3. 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
同时,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例如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证明等,以便在申请退还履约保函时能够及时提供。
六、 结语
工程履约保函的退还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的重要环节,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操作。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加强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履约保函退还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