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履约的担保文件。投标保函的形式必须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否则可能被视为不合格投标。
采购文件对投标保函的形式通常有以下要求:
担保方式:保函、银行信用证或其他允许的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通常为投标金额的一定比例。 有效期:必须覆盖投标有效期和合同签订期。 开立银行:信誉良好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保函格式:需包含特定条款,包括保证责任、生效条件、追索程序等。如果投标保函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可能被取消,无法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 增加废标风险:如果投标人是唯一未提交合格投标保函的投标人,整个招标过程可能被废标。 延误投标流程:采购人需要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给予投标人补正的机会,这会延误投标流程。在某些情况下,投标保函形式不符合要求也可能不被视为废标理由:
技术性错误:如果投标保函未包含的条款或信息对担保责任没有实质性影响,可能不被视为不合格。 不可抗力:如果投标人无法按时提交合格的投标保函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可能会允许延期提交。 采购人明确接受:如果采购人明确接受了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保函,则该投标并不会被废标。采购人在判断投标保函形式是否符合要求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应注重投标保函的实质性内容,而不是形式上的瑕疵。 公平竞争:不能因细微的瑕疵而剥夺投标人的竞争机会。 保护采购人利益:投标保函的目的是确保履约,其形式必须能有效保障采购人的权益。我国《政府采购法》第43条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作出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无效。”投标保函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也应遵循此规定。
投标保函形式不符合要求是否废标,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采购人在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和保护采购人利益的同时,也应考虑技术性错误、不可抗力等因素,避免因形式原因而导致合格投标被废标。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函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保证形式完整、内容准确,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