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施工单位履约保函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地点]
招标人:[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中标人:[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鉴于:
1. 招标人为[工程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组织了招标,承包人已成功中标。
2. 根据招标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名称]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以保证其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施工义务。
为此,[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作为保证人,特向招标人出具本履约保函,并承诺如下:
一、保证责任范围
我方保证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妥善保管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防止发生损失和浪费。 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资料的移交。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在质量保修期内及时处理质量缺陷。二、保证期间
本履约保函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义务之日止,具体以最后日期为准。
三、保证金额
本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金额小写]),该保证金额为最高限额保证,不随主合同债务的减少而减少。
四、保证方式
本保函提供[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本保函项下我方的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担保的, 只有在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招标人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承包人败诉后,我方方承担保证责任。
2. 本保函项下我方的保证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当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招标人书面通知我方后,我方即有义务在保证范围内向贵方承担保证责任。
五、索赔程序
1. 当承包人发生违反施工合同约定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时,招标人有权向我方提出索赔。
2. 招标人在索赔时,应向我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书面索赔函,说明索赔事项、索赔金额、索赔理由及相关证据。 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能证明承包人违约行为的证据材料,如验收报告、鉴定报告、现场记录等。 招标人已采取补救措施的,应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六、付款
1. 我方收到招标人提交的索赔申请及相关文件资料后,将在 [天数]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属实的,将在[天数]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保函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和保证金额,以[付款方式]向招标人支付款项。
2. 我方在收到招标人提交的索赔申请及相关文件资料后,认为索赔申请不符合本保函约定的,我方将在[天数]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招标人,并说明理由。
七、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承包人无法履行施工合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履行施工合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八、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法院]提起[仲裁/诉讼]。
九、其他
1. 本保函正本一式两份,由保证人和受益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保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担保人地址]
联系电话:[担保人电话]
日期: [年]年[月]月[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