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后履约保函是一种常见担保工具,旨在确保承包商在合同履行验收后完整、适当履行合约义务。但是,保函的持续时间往往与合约履行期不一致,因此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解除保函以避免不必要的财务负担。
验收后履约保函的解除通常基于以下法律依据:
合约条款:合约条文中应明确规定解除保函的条件,例如合同履行期结束。 保函条例:保函条例可能会包括有关保函解除的规定,例如発行人收到受益人的解除请求后,须在指定时间内解除 bảo hành。 司法判例:法院对验收后履约保函的解除有既定判例,包括“合理预期”准则和“衡平原则”。验收后履约保函的解除通常满足以下条件:
合同规定:保函的解除应符合合约中载明的条件,例如合约履行期结束。 要求提出:受益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发行人提出解除保函的请求。 适当举证:受益人应提供证据证明已履行合同义务或承包商已适当履行合约义务。例如,验收证书或承包商对履约义务的保函。 保函对应的义务已履行:保函对应合约中的义务已全部或基本上履行。例如,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或者缺陷已得到纠正。 已向承包商发出解除通知:受益人已向承包商发出解除保函的通知,并给予承包商合理的时间纠正任何剩余履约问题。验收后履约保函的解除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受益人发出解除请求:受益人以书面形式向发行人发出解除保函的请求,说明解除请求原因和证明资料。 发行人审查请求:発行人审查受益人的解除请求和证明资料,并向承包商征求任何意见或异议。 保函解除:如果发行人确定已满足解除条件,则向受益人发出解除保函的通知。受益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将解除保函的证明提供给承包商。在解除验收后履约保函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保函期限:保函可能设有固定的期限或受限于保函对应的合同履行期。在保函期限内,受益人应采取合理的措施解除保函。 受益人义务:受益人有义务诚信行事并公平处理保函解除申请。濫用解除保函的權利可能會導致承包商損失索賠。 承包商权利:承包商有权对解除保函申请提出异议并提供支持其立场的信息。承包商不应对无效的解除请求而遭受不当损失。 损失追偿权:如果保函在未满足解除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发行人可能会向受益人追偿损失。受益人应仔细考虑解除申请的理由和证据。 独立担保:承包商可能将验收后履约保函作为另一种独立担保,例如缺陷保证保函或维护保函。解除验收后履约保函不会自动解除其他独立担保。如果受益人和发行人之间就解除验收后履约保函的申请产生争议,可采用以下机制解决争议:
谈判:当事人应尝试通过直接谈判解决争议。 调解:调解员可以协助当事人解决争议,但不具有约束力。 仲裁:仲裁是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在其中由第三方(仲裁员)裁决争议。 诉讼:作为最后手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案件 1:合理预期准则
原告是工程承包商,为被告建造了一座办公大楼。 合约要求原告提交验收后履约保函。 办公大楼建造完成后,原告提交解除保函的请求,理由是工程已竣工验收,并且无缺陷。被告拒绝解除保函。 法院援引“合理预期”准则裁定,被告没有合理的理由保留保函,因为工程已竣工并验收。案件 2:衡平原则
原告为被告建造了一座公寓楼。 合约要求原告提交验收后履约保函。 在保函有效期内,原告發現了一個重大缺陷,但該缺陷並未危及公寓樓的結構完整性。 原告要求解除保函,理由是保函的持续有效性是对原告的不合理负担。 法院援引“衡平原则”裁定,发行人应解除保函,因为继续保留保函过于苛刻,并且违背了保函的最初目的。验收后履约保函的解除是合同履约过程中关键且经常被忽视的一步。仔细了解有关解除保函的法律依据、条件、程序和注意事项对于受益人来说至关重要,以避免不必要的财务负担和潜在的争议。受益人应采取主动和基于证据的方法来解除保函,同时尊重承包商的权利和履行他们的义务。通过遵守这些原则,受益人可以确保保函的使用公平且有效,并促进健康且富有成效的合同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