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售保函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文件,也是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阶段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其主要作用是在开发商无力交房或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由银行或担保公司向购房者提供赔偿,以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提供工程预售保函的范文,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工程预售保函。
工程预售保函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标题:明确体现“工程预售保函”字样。 当事人:包括保函申请人(通常为房地产开发商)、受益人(购房者)、担保人(银行或担保公司)。 被担保的主合同:指商品房预售合同,应明确预售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等信息。 担保方式:一般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明确担保责任范围,通常包括返还购房款、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等。 担保金额:一般为购房者已支付的购房款总额。 担保期限:涵盖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并适当延长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后续事宜完成。 索赔方式:规定购房者提出索赔申请的方式和所需提交的材料。 免责条款:列明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等。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例如协商、仲裁或诉讼。 生效条件:规定保函生效的条件,例如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以下是一份工程预售保函的范文,供参考:
**工程预售保函**
**保函编号:** [填写保函编号]
**申请人:** [开发商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
**受益人:** [购房者姓名](以下简称“受益人”)
**担保人:** [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担保人”)
鉴于申请人与受益人于 [签订日期] 签订了编号为 [预售合同编号] 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预售合同”),申请人为保障其在预售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履行,特申请担保人向受益人出具本工程预售保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担保范围**
1. 申请人未按照预售合同约定的期限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交付给受益人,导致受益人解除预售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返还受益人已付购房款的责任。
2. 申请人未按照预售合同约定的期限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交付给受益人,导致受益人要求申请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担保人承担代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责任。
**二、担保金额**
本保函项下担保人承担的最高担保责任限额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元整(¥ [金额小写] )。
**三、担保期限**
本保函的担保期限自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期限] 止。
**四、索赔方式**
受益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应当向担保人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书面索赔申请书;
2. 预售合同原件及补充协议;
3. 购房款支付凭证;
4. 能够证明申请人违约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五、免责条款**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1. 因不可抗力导致申请人无法履行预售合同;
2. 因受益人自身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履行预售合同;
3.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责的情形。
**六、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约定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或向 [约定管辖法院] 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保函一式三份,申请人、受益人、担保人各执一份,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受益人(签字):**
**日期:**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使用工程预售保函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审查保函内容: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时,应仔细审查保函内容,确保其合法有效,并与自身权益相符。 妥善保管保函:购房者应妥善保管保函原件,并在索赔时作为重要证据提交。 及时提出索赔:如发生预售合同约定的索赔情形,购房者应及时向担保人提出索赔申请,避免错过索赔期限。工程预售保函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工具,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函内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房地产开发商积极配合,依法合规提供工程预售保函,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