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一种担保合同,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向工程招标单位出具,保证投标人在中标后履约时,能够按照合同执行工程,并交付合格的工程成果,否则,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履约保函根据担保范围和生效时间,分为以下类型:
先行赔付型履约保函:担保人在接到被担保人通知后,无需对标的工程合同进行审核或调查,即可先行向被担保人支付赔款。这种类型的履约保函具有保费高、赔付速度快的特点,适合于工程项目时间紧迫、风险较大的情况。 传统履约保函:担保人在接到被担保人通知后,需要对标的工程合同进行审核或调查,确认投标人确实未按合同履约,才会向被担保人支付赔款。这种类型的履约保函具有保费较低、赔付条件严格的特点,适合于工程项目风险较小的情况。 固定金额履约保函:担保人在保函到期前,向被担保人支付固定金额的赔款。这种类型的履约保函具有保费较低、赔付金额明确的特点,适合于工程项目中涉及采购材料或设备的情况。 按比例履约保函:担保人在保函到期前,按照标的工程合同的进度或比例支付赔款。这种类型的履约保函具有保费较低、赔付金额与工程进度挂钩的特点,适合于工程项目时间较长或分批进行的情况。履约保函具有以下作用:
保证工程合同的顺利履约,避免工程招标单位因投标人的违约而蒙受损失。 降低工程招标单位的履约风险,增强对工程合同的控制力。 促进工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工程招标单位需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履约保函,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递交申请材料:包括工程合同、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 审核评估:银行或保险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 协商保函条款:双方就保函的金额、期限、赔付条件等条款进行协商。 缴纳保费:工程招标单位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缴纳保费。 签发保函: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生效日为工程合同的生效日。当投标人违反工程合同约定,未按照约定履约时,工程招标单位有权向担保人提出赔付申请。但赔付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提交书面通知:工程招标单位应在发现投标人违约后及时向担保人发出书面通知。 提供违约证据:工程招标单位应提供证据证明投标人确实未按合同约定履约。 履行告知义务:工程招标单位应在提出赔付申请前将投标人的违约情况告知担保人。 符合保函条款:赔付申请应符合履约保函约定的赔付条件。履约保函与其他担保形式的区别在于:
担保标的:履约保函担保工程合同的履约,而其他担保形式(如保函、信用证等)担保的标的更为广泛。 担保主体:履约保函的担保人通常为银行或保险公司,而其他担保形式的担保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生效条件:履约保函在工程合同生效后生效,而其他担保形式的生效条件各不相同。履约保函是工程建设中常用的担保方式,具有保证工程合同顺利履约、降低履约风险等作用。工程招标单位在选用履约保函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履约保函类型,并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和赔付条件,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