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保函是一个重要的文件,它对投标人的利益有保障作用。那么,投标保函可以提前拆开看吗?这个问题在实践中经常遇到。
投标保函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时向招标人提交的,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书,保证在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它具有以下功能:
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投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 促使投标人谨慎投标,避免恶意投标。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中标人的履行能力。根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开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于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和投标保函密封状态”。
这意味着,在评审期间,投标保函应该是密封状态,不能提前拆开观看。这是为了保证评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防止投标人通过提前了解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信息而获得不正当利益。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文件可能会允许在评审前拆封投标保函。例如,当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即将到期,需要及时更换时,或当招标人发现投标保函有瑕疵时,可以允许拆封投标保函进行核验。
但是,拆封投标保函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招标人应当会同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拆封投标保函,并对投标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等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应当立即重新密封投标保函,并继续保持后续评审工作的密封状态。
如果投标人在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前拆封了投标保函,将会产生以下后果:
投标可能被评委判定为不合格。 被招标人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影响日后投标。 承担法律责任,最高可能被没收投标保函金额。总的来说,投标保函在评审期间应当保持密封状态,不得提前拆开观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可以在评审前拆封投标保函进行核验。擅自提前拆封投标保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