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一种担保文件,购货方通过开立银行保函,确保供货方的合同义务得到履行。那么,履约保函中的立受益人是谁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履约保函的立受益人,包括其职责、权利和义务。
在履约保函中,立受益人是委托人(购货方),即发出保函申请并向银行支付保函费的当事人。立受益人具有以下职责、权利和义务:
除了立受益人之外,履约保函还可能涉及其他受益人,包括:
受让人是与立受益人签订合同的供货方,即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方。受让人通常不会直接成为保函受益人,但可以通过保函条款向银行要求付款。
受益银行是受让人开立账户的银行。如果立受益人要求银行向受让人付款,则款项将通过受益银行发放。
在某些情况下,履约保函的受益人可能会发生变更,常见的情况有:
如果合同约定的供货方发生变更,新的供货方需要成为保函受益人。此时,立受益人应向银行申请变更保函受益人。
如果受让人放弃保函权利,立受益人应根据保函条款通知银行。银行将根据保函条款进行处理,可能包括退还未到期保函费或继续履行付款义务。
履约保函中的立受益人是委托人(购货方),其主要职责是提出保函申请、支付保函费和合理使用保函。立受益人具有要求银行履行付款义务、查询保函有效性和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其他可能的受益人包括受让人和受益银行。在某些情况下,履约保函的受益人可能会发生变更,立受益人应及时向银行申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