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履约保函是保证履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为规范履约保函的出具和使用,防止风险和争议,制定本规范。
申请方提交申请书、合同文本及其他相关材料。
担保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合同合法性、申请方资质和信誉等。
审核通过后,担保机构出具履约保函,并与申请方签订保函合同。
履约保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保函名称 担保机构名称 申请方名称 合同名称及编号 合同金额及保函金额 履行期限 保函金额支付条件 免责条款申请方应及时将保函寄交受益方。
受益方收到保函后,应仔细审核保函内容,包括担保机构资质、保函金额和有效期等。
受益方发现履约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及时向担保机构索赔。索赔材料包括:
索赔申请书 合同违约证据 保函原件担保机构对索赔申请进行核查后,符合支付条件的,应按保函约定及时付款。
担保机构对下列情况免责:
受益方未按照保函约定索赔的。 受益方提供的索赔材料不足或虚假的。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担保机构原因导致履约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参考法规
《合同法》 《担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键词
履约保函 规范要求 出具条件 使用规范 付款条件 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