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银行工程保函业务合作,明确合作双方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方(银行名称)与乙方(企业名称)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工程保函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1.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为乙方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提供如下类型的工程保函:
(1)投标保函
(2)履约保函
(3)预付款保函
(4)质量保函
(5)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6)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工程保函类型。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申请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3.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约定的时间内答复乙方是否同意出具保函。
4.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缴纳相应的保函手续费和保证金。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风险控制要求,对乙方的保函申请进行独立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乙方的保函申请。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保函业务相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核实。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保函手续费率和保证金比例,并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为乙方出具符合要求的保函。
(5)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并对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选择是否向甲方申请保函。
(2)乙方有权了解甲方保函业务的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申请资料。
(4)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缴纳保函手续费和保证金。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保函业务的进展情况,并配合甲方进行后续管理。
(6)乙方应按照保函约定履行自身义务,如发生索赔事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处理。
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和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其他方式)。
3. 保函期限届满且未发生索赔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
4. 发生索赔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用于赔付。
1.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对方获知的任何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商业目的。
2.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乙方未按期足额缴纳保函手续费或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出具保函或暂停已出具保函的效力,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导致甲方出具保函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 甲乙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银行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企业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