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作中,为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常常会约定各种担保方式,其中履约保函就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方式。履约保函是由银行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承诺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时,由其代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然而,实践中却存在着约定提交履约保函但一方未按约定提交的情况。本文将对此种情况进行分析,并探讨未提交方的法律责任及守约方的救济措施。
约定提交履约保函但最终未提交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无意的疏忽,也可能是故意的违约,具体分析如下:
1. 主观上缺乏履约意识: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履约保函的功能和作用缺乏了解,误认为其可有可无,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虽然承诺提交,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却不予重视,最终导致未按期提交。
2. 客观上存在资金压力: 申请开具履约保函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证金或承担相应的费用,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承担该笔费用,从而导致无法按约提交履约保函。
3. 恶意逃避合同义务: 部分当事人本身就存在违约的故意,利用提交履约保函作为拖延时间的手段,在签订合同时承诺提交,但在获得了自身利益后却故意不履行该义务,最终达到违约的目的。
约定提交履约保函而未提交,将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
1. 构成违约行为: 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果约定了提交履约保函的义务,一方未履行,则构成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具体采用哪种方式,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则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则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
3. 可能导致合同解除: 如果未提交履约保函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谓根本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否构成根本违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当约定提交履约保函的义务人未按约定提交时,守约方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 发出催告通知: 守约方可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函。在催告通知中,应明确说明未提交履约保函构成违约,并告知对方将采取的法律措施。
2. 要求继续履行: 如果守约方希望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给予其合理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违约方应当尽快提交履约保函。
3. 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因违约方未提交履约保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范围应与违约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并且应当与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相符。
4. 解除合同: 如果违约方拒不提交履约保函,并且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寻求诉讼解决: 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守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为防范履约保函未提交的风险,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明确约定提交履约保函的义务: 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提交履约保函的义务,包括提交时间、提交方式、保函金额、有效期限等内容。条款约定越详细,越有利于保障自身权益。
2. 选择资信良好的合作方: 在选择合作方时,应尽可能选择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的企业进行合作,降低对方违约的风险。可以通过查询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信用报告等方式了解其资信状况。
3. 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对对方的监督,及时了解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可以约定定期的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履约证明材料。
4. 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明确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约定提交履约保函但未提交是一种违约行为,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履约保函的意义和作用,谨慎承诺,并在合同中对相关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沟通,积极预防,及时解决问题,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