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为降低交易风险,保障交易顺利进行,履约保函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信用担保方式。履约保函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应申请人(通常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向受益人(通常是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开立的,保证申请人履行其在基础交易中约定义务的书面承诺。当申请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受益人有权向担保机构索赔,以此降低自身风险。
对于收到履约保函的企业来说,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文将详细介绍收到履约保函的会计处理方法,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收到履约保函的一方,需要判断该履约保函是否属于金融工具。判断的依据是,履约保函是否体现了在未来某一日期或在未来某一日期可确定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如果满足条件,则应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
通常情况下,收到履约保函的一方拥有向担保机构索取赔偿的权利,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因此应将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由于履约保函通常没有活跃的市场报价,因此可以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公允价值:
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市场报价; 估值技术,例如现金流量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等。如果无法可靠地确定公允价值,则可以按照成本计量。
收到履约保函并确认为金融资产后,需要根据其分类进行后续计量。常见的分类包括: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通常情况下,收到履约保函的一方并不会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如果收到履约保函的一方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且该履约保函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条件,则可以将其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 如果收到履约保函的一方不符合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其他类别的条件,则应将其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款项应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收到履约保函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其分类和计量方法进行处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会计分录:
(一)初始确认时:
借:应收保函(或其他相关科目)——公允价值
贷:财务费用(或其他相关科目)——公允价值与成本的差额
(二)后续计量时:
1. 如果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应收利息——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2. 如果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借:应收利息——应计利息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三)基础交易完成时:
借:应收保函——公允价值
贷:其他业务收入——保函收入
(四)如果申请人违约,需要向担保机构索赔时:
借:其他应收款——担保机构
贷:应收保函——公允价值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会计分录,具体的会计处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仔细阅读相关会计准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操作,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假设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为了保障自身利益,A公司要求B公司提供一份由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B公司同意并提供了一份由C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A公司收到履约保函后的会计处理:
假设A公司无法可靠地确定该履约保函的公允价值,因此按照成本计量。该履约保函的成本为0。A公司将该履约保函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一)初始确认时:
A公司不做任何会计处理。
(二)后续计量时:
A公司不做任何会计处理。
(三)基础交易完成时,即B公司按时交货,A公司收到货物后:
借:应收保函——0
贷:其他业务收入——0
(四)假设B公司违约,无法按时交货,A公司向C银行索赔,并最终获得赔偿10万元:
1.A公司向C银行索赔时:
借:其他应收款——C银行 100,000
贷:应收保函 100,000
2.A公司收到C银行赔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其他应收款——C银行 100,000
收到履约保函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以有效防范和控制履约保函业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