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银行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应收账款相关的审计证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8号——函证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保理商(通常为银行)寄发询问函,并要求其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以确认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金额是否准确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信息的一种审计程序。
保理业务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融资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将应收账款进行保理以加速资金周转、降低风险。 对于进行保理业务的企业,其应收账款在会计处理和审计确认方面与传统的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的差异,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保理业务进行审计,而保理银行函证则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审计程序。
保理银行函证的主要作用包括:
1. 确认应收账款的存在性: 通过向保理商函证可以确认企业申报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是否存在虚构应收账款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2. 核实应收账款的金额: 函证可以核实企业申报的应收账款金额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应收账款余额不符的情况。
3. 了解应收账款的权利义务: 通过函证可以了解保理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确认企业是否已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是否存在重复融资或其他风险。
4. 获取其他相关信息: 除了上述信息外,注册会计师还可以通过保理银行函证获取其他相关信息,例如:应收账款的账龄、还款方式、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等,以便更好地评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保理银行函证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函证对象: 函证对象为企业的保理商,通常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2. 函证目的: 说明函证的目的是为了确认企业应收账款的相关信息,并明确函证的依据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3. 函证范围: 明确函证的范围,包括企业名称、被审计期间、应收账款的具体内容等。
4. 函证事项: 具体列明需要保理商确认的事项,例如:应收账款的存在性、金额、账龄、还款方式、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保理协议的主要条款等。
5. 回函方式: 说明保理商回函的方式,例如:直接寄回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并要求保理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函。
6. 签章: 函证需要加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
保理银行函证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计划函证程序: 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保理银行函证,并确定函证的对象、范围、时间等。
2. 设计函证函: 根据审计目标和函证事项设计函证函,确保函证函的内容完整、准确、清晰。
3. 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 函证函需要由被审计单位授权注册会计师签署,并加盖被审计单位的公章。
4. 寄发函证函: 注册会计师将函证函直接寄送给保理商,并保留寄送的证据,例如:快递单号或邮戳等。
5. 跟踪回函: 注册会计师需要跟踪保理商的回函情况,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回函,需要及时跟进并采取替代程序。
6. 评估回函: 收到保理商的回函后,注册会计师需要对回函的内容进行评估,判断回函是否可靠,是否能够达到审计目标。 如果回函存在异常情况,需要及时与保理商和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进行保理银行函证时,注册会计师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函证地址的准确性: 确保函证地址的准确性,最好使用保理商的官方联系地址,避免函件无法送达或被他人签收。
2. 函证内容的完整性: 确保函证内容的完整性,涵盖所有需要确认的事项,并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避免引起歧义。
3. 回函方式的可靠性: 选择可靠的回函方式,例如:直接寄回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使用安全的电子渠道,避免回函被篡改或泄露。
4. 回函时间的及时性: 要求保理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函,如果回函时间过长,可能会影响审计效率和审计结论的可靠性。
5. 异常情况的处理: 如果保理商的回函存在异常情况,注册会计师需要及时与保理商和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重新发送函证、执行替代程序等。
保理银行函证是审计保理业务的一项重要程序,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执行函证程序,并妥善处理函证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以确保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