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中,为了保证招标人的利益不受损害,投标人通常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投标保函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投标保函是指由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向其出具的书面担保承诺。一旦投标人在中标后违反招标文件约定,例如放弃中标或拒绝签订合同,担保机构将按照保函约定,向招标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款。本文将深入探讨与担保法投标保函相关的法律规定、实务操作以及常见问题。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对投标保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与投标保函密切相关的条款主要包括:
1. 担保方式:《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而投标保函属于保证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保证人,为投标人提供担保。
2. 担保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投标保函通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即一旦投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选择要求投标人或担保机构承担责任,也可以同时向双方主张权利。
3. 担保期间:《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但在投标保函实务中,通常会明确约定担保期间,一般为自投标截止日起至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函之日止。
4. 担保范围:投标保函的担保范围应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一般而言,投标保函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中标后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函等。
投标保函的开立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投标人提出申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选择具备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并提交开具投标保函的申请。
2. 担保机构进行审查:担保机构收到投标人的申请后,会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项目情况等进行审查,以评估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风险程度。
3. 签订担保合同:审查通过后,担保机构与投标人签订担保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担保金额、担保期间等内容。
4. 缴纳担保费用:投标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担保机构缴纳一定的担保费用。担保费用的计算方式通常为担保金额乘以担保费率。
5. 开具投标保函:担保机构在收到担保费用后,向招标人开具投标保函。
在投标保函的实务操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
**1. 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一般情况下,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涵盖整个招标过程,即自投标截止日起至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函之日止。
**2. 投标保函的金额如何确定?**
投标保函的金额也应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通常情况下,投标保函的金额为招标项目预算金额的一定比例,例如3%、5%等。
**3. 投标保函的形式有哪些?**
投标保函的形式主要有两种: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随着电子化进程的推进,电子保函越来越受到欢迎,其具有方便快捷、易于保存等优点。
**4. 投标保函何时可以解除或返还?**
一般情况下,投标保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解除或返还:
投标人中标并按规定签订合同和提交履约保函; 招标人最终没有选择任何一家投标人中标; 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解除或返还情形。投标保函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在招投标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确理解和运用投标保函,不仅可以有效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促使投标人诚信履约,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
当然,投标保函制度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例如,在实践中存在着担保机构审查不严、虚假保函等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