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是保证人向受益人开具的书面承诺,保证委托人在规定时间按照约定履约,否则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企业开立银行保函时,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这笔费用在会计上如何处理是一个常见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以帮助企业正确处理银行保函手续费的会计事项。
银行保函手续费是银行向企业提供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属于一种劳务收入。该费用与贷款利息性质不同,贷款利息是企业借入款项的费用,而银行保函手续费是企业为取得银行信用担保而支付的费用。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递延所得税》的规定,银行保函手续费在支付时,应借记递延费用科目,并在保函期限内按照直线法平均摊销至损益。摊销后的费用计入营业费用。摊销期限从银行出具保函之日起计算,至保函到期日止。
具体分录如下:
银行保函手续费支付时: 借:递延费用 贷:银行存款 银行保函手续费摊销时(每月): 借:营业费用 贷:递延费用例:某企业于2023年6月1日取得一张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100万元,保函期限为一年,手续费为10000元。
**会计分录:**
2023年6月1日: 借:递延费用 贷:银行存款 金额:10000元 2023年6月-2024年5月(每月): 借:营业费用 贷:递延费用 金额:10000元/12=833.33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递延所得税》
该准则规定,不符合资产定义的支出,在支付时应借记递延费用,并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至损益。在处理银行保函手续费的会计事项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划分费用所属期间:要正确划分银行保函手续费所属期间,即从取得保函之日起至保函到期日止。 摊销方式:一般情况下,银行保函手续费采用直线法摊销。但对于存在明显波动情况的保函,也可以采用其他合理的方式进行摊销。 保函违约或终止:如果银行保函违约或提前终止,未摊销的递延费用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银行保函手续费的会计处理较为复杂,企业需充分理解相关会计准则,正确进行会计处理,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避免因会计处理不当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