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履约保函是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的一种担保函证,保证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履约保函到期,意味着承包人履约义务已届满,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发包人可向出具保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函人”)提出索赔。
履约保函到期,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函人负有付款义务。保函人对发包人的付款义务是一种独立的、无条件的和不可撤销的付款保证,不因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争议的存在而受到影响。因此,发包人可以凭履约保函直接向保函人索赔,无需另行起诉承包人。
发包人向保函人索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通知保函人:履约保函到期后,承包人若未按约履行义务,发包人应及时(一般为自履约保函到期之日起30天内)通知保函人,表明索赔意向。 提供索赔依据:发包人应向保函人提供合同文本、验收资料等充分证明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材料。 明确索赔金额:发包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情况,明确索赔金额,并附上详细的计算说明。 提交书面索赔函: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保函人提交索赔函,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保留索赔权利:发包人提出索赔后,保函人可能需要时间进行核实和处理,在此期间,发包人应保留索赔权利,及时跟进索赔进展。保函人收到发包人的索赔通知后,将进行以下程序进行核实:
核实索赔有效性:保函人将核实履约保函的有效性、发包人是否有权索赔以及索赔金额是否合理。 向承包人了解情况:保函人可能会向承包人了解其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出具保函支付通知:在核实无误后,保函人将出具保函支付通知,承诺向发包人支付索赔金额。 向承包人追偿:保函人因支付索赔款项而遭受损失的,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履约保函到期,承包人应采取以下应对策略:
主动沟通:承包人应主动与发包人和保函人沟通,了解索赔事项,积极提供证据材料,争取主动权。 争取协商解决:承包人应积极与发包人协商解决纠纷,避免诉讼或仲裁,降低损失。 向保函人提出异议:承包人认为发包人索赔不合理或无根据的,可以向保函人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据。为了避免履约保函索赔,承包人应采取以下措施:
认真履行合同: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避免违约。 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承包人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工程管理、风险控制和进度控制。 及时处理纠纷:承包人应及时处理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合理选择担保方式:承包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工程特点,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避免因担保能力不足而导致履约保函失效。 谨慎签订合同:承包人应谨慎签订合同,充分理解合同条款,避免签订对自己不利的条款。问:履约保函到期后多久可以索赔?
答: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应自履约保函到期之日起30天内向保函人提出索赔。问:发包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索赔,是否视为放弃索赔权利?
答:否,发包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索赔不视为放弃索赔权利,但可能会影响保函人的追偿权。问:保函人已出具保函支付通知,承包人是否可撤销履约保函?
答:否,履约保函一经出具,即具有独立的付款保证效力,承包人无权撤销。问:发包人与承包人已达成和解协议,保函人是否仍需向发包人支付索赔金额?
答:是,履约保函的付款义务不受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和解协议的影响,保函人仍需向发包人支付索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