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领域,履约保函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它为业主方(甲方)提供了一份财务保障,以确保承包方(乙方)能够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履约保函通常由承包方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并明确约定甲方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行使保函权利,要求出具人支付保函项下的金额。
甲方行使履约保函权利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合同项下的欠款:甲方仅可在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情况下行使保函权利。一般而言,保函项下的欠款包括未交付工程价款、未完成工程进度款以及因承包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提出书面通知:甲方在行使保函权利前,应当向出具人提出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承包方的违约事实、损失情况以及要求支付的金额。通知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符合保函条款:甲方行使履约保函权利还必须符合保函条款的约定。例如,保函可能规定甲方需提供承包方未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等。甲方应当仔细审核保函条款,并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程序。甲方行使履约保函权利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
书面通知:甲方应向出具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承包方的违约事实、损失情况以及保函索赔金额。通知应附相关证据材料。 出具人查证:收到通知后,出具人将会对甲方的索赔进行查证,核实承包方的违约事实和甲方遭受的损失。出具人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调查。 出具人支付:经查证属实后,出具人将根据保函条款向甲方支付索赔金额。支付方式通常为电汇或银行转账。甲方行使履约保函权利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行权:保函通常有明确的有效期限,甲方应当在期限内及时行权。逾期行权可能导致保函权利丧失。 保函额度:履约保函的额度通常有限,甲方在行权时应当注意是否超过保函额度。如果超过保函额度,超出部分可能无法获得赔付。 证据充分:甲方应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承包方的违约事实和损失情况。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完整,以保证保函索赔的顺利进行。 合同约定: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履约保函的约定存在一定的灵活性。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对保函条款进行充分协商,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有权行使履约保函权利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建设单位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提供担保的,应当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0号)中,收录了如下案例: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甲方多次催促无果。2020年3月1日,甲方向出具保函的银行申请索赔,要求银行支付保函项下的工程价款。银行经调查核实,认为乙方确实违约,遂向甲方支付了保函项下的金额。
本案例表明,甲方在承包方违约的情况下,有权向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行使保函权利,要求银行按照保函条款支付保函项下的金额。
履约保函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担保方式,可以有效保障甲方在承包方违约时遭受损失的赔偿。甲方有权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行使履约保函权利,要求出具人支付保函项下的金额。甲方在行权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保函条款,并收集充分证据,以保障保函索赔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