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是一种由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文件,保证主承包商向分包商支付工程预付款。其法律规定主要散落于以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
《合同法》 《担保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中国保函格式示范文本》 ### 《合同法》中相关规定《合同法》中关于预付款保函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条款中:
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根据上述规定,预付款保函作为一种保证合同,保证人应当在主承包商不支付预付款时,按照约定支付预付款或承担其他责任。
### 《担保法》中相关规定《担保法》对预付款保函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条款中:
本法所称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保证债务的履行。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根据上述规定,预付款保函属于保证方式的一种,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方式。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相关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预付款保函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条款中:
投标人如果不能按时提交预付款担保函或者担保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视同未提交预付款担保,不得进入评审。根据上述规定,预付款保函是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重要条件之一,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预付款保函,否则将无法进入评审环节。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预付款保函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条款中:
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分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分包人未按约提供该担保的,主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分包人赔偿损失。根据上述规定,预付款保函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重要条款,分包人未按约定提供预付款保函的,主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中国保函格式示范文本》中相关规定《中国保函格式示范文本》中对预付款保函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条款中:
应保证人在向受益人出具本保函前,已获得项目业主或其委托人出具的支持函件,承诺在被担保方不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向受益人支付预付款。 受益人应当在被担保方发出拒付付款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保证人发出索赔书面通知。保证人将在收到受益人的索赔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受益人支付受益人根据本保函有权获得的全部款项。根据上述规定,预付款保函必须由支持函件作为基础,并且保证人将在收到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预付款。
## 结语通过对上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梳理,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预付款保函是一种担保合同,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预付款保函是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重要条件之一。 分包人未按约定提供预付款保函的,主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预付款保函必须由支持函件作为基础,保证人在收到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通过理解预付款保函的法律规定,各方参与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