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银行保函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应用日益广泛。为规范银行保函的管理使用,促进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福建住建厅制定本通知。
本通知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工程建设领域。本通知所称的银行保函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出具的,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文件。
工程建设领域常用的银行保函类型包括:
履约保函:担保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预付款保函:担保工程项目发包人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后,中标人返还预付款的担保。 质量保修金保函:担保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的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担保施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担保。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商业银行依法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商业银行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 商业银行具备银行保函业务的专业人员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申请银行保函,需向商业银行提交以下材料:
银行保函申请书。 工程合同或协议。 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企业资信证明材料。 其他商业银行要求提供的材料。商业银行收到银行保函申请材料后,应按照风险管理规定进行审查和审批,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 工程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银行保函的担保范围、金额和有效期。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查内容。商业银行经审查审批同意出具银行保函的,应与申请人签订银行保函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银行保函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担保金额和担保范围。 担保期限和担保条件。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出具银行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银行保函经受益人审核无误后,方可用于工程承包合同的签署、预付款的支付或其他担保用途。银行保函不得用于非担保用途或转让使用。
在以下情况下,受益人可以向出具银行提出索赔:
申请人未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义务的。 申请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申请人未按照规定支付质量保修金的。 其他符合索赔条件的情形。在以下情况下,银行保函应予解除:
申请人已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义务的。 受益人已收到质量保修金或其他担保措施的。 银行保函有效期已届满的。 其他经出具银行同意解除的情形。福建住建厅负责银行保函在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住建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内银行保函的使用和管理,督促各方规范使用银行保函,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的秩序。发现违规使用银行保函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由福建住建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