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履约保函在工程项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履约保函是指由担保人向受益人出具的一种书面保证,担保人在被担保人(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时,向受益人(业主)支付一笔特定金额的保证金。假履约保函是指担保人虚构或伪造文件,来证明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或其他相关信息的履约保函。假履约保函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给业主和承包商造成了巨大损失。
假履约保函主要有以下危害:
损害业主的利益。承包商使用假履约保函中标后,可能会因自身实力不足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当业主要求担保人履行保函义务时,担保人往往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导致业主蒙受巨大损失。 破坏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假履约保函的使用扰乱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一些承包商利用假履约保函骗取业主信任,以低于市场价的中标。这导致资信良好的承包商失去公平竞争机会,损害行业健康发展。 加重政府负担。当承包商使用假履约保函中标后,往往会因自身实力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烂尾或质量不合格。政府作为工程监管部门,有责任督促承包商履行合同,弥补业主的损失。这给政府带来了额外的负担,浪费了纳税人的钱。使用假履约保函的行為是违法的,相关人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91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合同的,合同无效。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担保人未经被担保人的同意转让保证债权的,或者未经受益人的同意转让保证人的,该转让行为无效。因此,使用假履约保函中标的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对业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打击假履约保函,需要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包括:
加强监管。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担保机构和承包商的监管,完善资质审查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查处和打击假履约保函违法行为。 强化审查。业主在选择承包商时,应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履约能力的审查,并要求承包商提供真實有效的履约保函。业主还应定期核查履约保函的真伪,防止假履约保函流入工程项目中。 完善制度。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假履约保函的定性、处罚标准和追究责任的机制。同时,应建立担保机构和承包商信用评价体系,将假履约保函的违法行為纳入信用记录,影响相关主体的信誉和后续业务发展。 加大宣传。政府应加大对假履约保函危害性的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和承包商的防范意识。同时,应引导社会舆论谴责假履约保函违法行為,营造打击假履约保函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合作。政府监管部门、担保机构、承包商和业主应加强合作,形成打击假履约保函的合力。各方应及时共享信息、互相监督,共同营造规范健康的建筑市场环境。2021年,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负责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建设。建筑公司向房地产公司提供了由某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后经查明,该履约保函是由担保公司伪造的假保函。房地产公司发现履约保函系假保函后,要求担保公司履行保函义务。担保公司拒绝赔偿,房地产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担保公司伪造履约保函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遂对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法院判决担保公司向房地产公司赔偿因假履约保函造成的损失。
打击假履约保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担保机构、承包商和业主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加大宣传、加强合作等措施,才能有效打击假履约保函,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障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