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写保函的时候,经常有人问,这个保函的管辖地应该怎么填?
先来看看保函里关于管辖地的约定通常长什么样。
甲方(保函开立人)和乙方(保函受益人)均同意,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 提起诉讼。
或者:
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 [●]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方括号里的内容,就是保函的管辖地。
保函的管辖地,其实就是约定保函的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包括诉讼和仲裁。
如果选择诉讼,就需要约定管辖法院,也就是管辖地。如果选择仲裁,就需要约定仲裁地点,也可以理解为管辖地。
那么,这个管辖地应该怎么填呢?
首先,要明确管辖地的选择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仲裁法》第6条规定,仲裁协议中没有指定仲裁委员会,事后双方又不能达成书面协议的,仲裁请求人应当向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合同履行地包括履行主要义务所在地和接受主要履行的所在地。
根据上述规定,诉讼管辖地和仲裁地点的选择,原则上都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其次,要考虑约定管辖地的目的。
约定管辖地,是为了方便受益人诉讼或仲裁,提高保函的执行效率。
如果管辖地约定不明,可能会导致受益人需要在开立人所在地诉讼或仲裁,增加受益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因此,建议选择受益人所在地作为保函的管辖地。
最后,要了解常见的管辖地填写方式。
如果选择诉讼,可以这样约定:
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
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省/市] [●区/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选择仲裁,可以这样约定:
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或者:
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 [●省/市] [●区/县] 仲裁委员会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仲裁,还需要在保函中约定仲裁规则、仲裁语言、仲裁员人数等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保函管辖地填写的方法和建议,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再次强调,选择管辖地是为了方便受益人诉讼或仲裁,提高保函的执行效率,因此建议选择受益人所在地作为管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