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前几天有个朋友找我咨询,收到一份业务合作邀请,里面涉及到履约保函,他听说履约保函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但对方说这个保函主要是保证对方权益的,他就懵了,问我这个履约保函的受益人到底是谁,是不是他自己?咋一听还真有点反直觉的感觉,履约保函不就是保证自己履约的吗,怎么保证对方权益,那自己权益谁来保证啊?
其实呢,这个问题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涉及到一些法律和商业规则,今天就来详细聊聊这个问题,权当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履约保函是一种担保方式,是发函方出具给收函方的一种书面承诺,保证发函方自身或者第三方能够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履行义务。所以呢,履约保函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它是一种单方面保证,也就是说,履约保函的受益人一般都是合同或者协议中的另一方,也就是收函方。
可能有朋友要问了,为什么履约保函的受益人不是发函方自己,万一自己履约出现问题,损失不也是自己承担吗?这其实涉及到商业规则和法律规定的问题。
从商业规则上来说,一般情况下,合同或者协议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均等的,但有时候一方会要求另一方提供额外的保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比如在工程承包、贸易采购等领域,发包方或者买方可能会要求承包方或者卖方提供履约保函,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或者货物按时交付。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我国《担保法》和《合同法》中都有对担保和履约保函的相关规定。其中,《担保法》第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二)银行保函;……”这里提到的银行保函,其实就包括我们所说的履约保函。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里提到的违约金,其实就是履约保函中的一种常见条款,目的是为了保证一方违约时,另一方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赔偿。
所以呢,从商业规则和法律规定上来看,履约保函的受益人一般都是合同或者协议中的另一方,也就是收函方。
当然,履约保函的受益人虽然一般是收函方,但这并不意味着发函方就得不到任何保护。在履约保函中,一般都会有明确的约定和条件,如果收函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出现违约行为,发函方是有权要求赔偿的。同时,在履约保函中,一般还会约定管辖法院,以方便双方在出现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履约保函的受益人一般是合同或者协议中的另一方,但也不一定总是这样。在有些情况下,履约保函的受益人也可能是一些第三方,比如在融资租赁业务中,融资租赁公司可能会要求承租人提供履约保函,以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和租金的按时支付,此时履约保函的受益人就是融资租赁公司。还有一些复杂的多方交易中,履约保函的受益人也可能不是合同或者协议中的直接交易方,而是与交易有关联的第三方。
所以呢,履约保函的受益人到底是谁,主要还是要看合同或者协议中双方的约定,以及交易的具体情况。作为发函方,在出具履约保函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或者协议的条款,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履约保函的具体内容和约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最后,给大家普及一个小知识点,履约保函在国际贸易中非常常见,英文叫做Letter of Guarantee或者Performance Bond,一般由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在国际上也是通用的担保方式之一。所以,如果有朋友从事进出口贸易或者经常与国外公司打交道,那了解和熟悉履约保函也是很有必要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