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保证人(一般为银行)应保证申请人的申请,对申请人的相对方(受益人)做出的书面承诺,保证在申请人不履行双方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时,按保函约定的条件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履约保函是一种独立保证,其性质和特点主要有:
独立性:履约保函与被保证的合同或协议是两个独立的关系,保函的效力不以被保证的合同或协议的效力为条件,保证人不得以被保证的合同或协议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等为由拒绝履行保函义务;
抽象性:保证人一般不关心被保证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内容,只关注申请人是否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因此履约保函的内容抽象化、标准化;
不可撤销性:履约保函一经签发,在未发生约定的情形或未到保函有效期届满前,保证人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撤销保函;
附条件性:履约保函的保证责任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申请人未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履约保函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工程建设领域:包括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款支付等;
进出口贸易领域:包括进口合同、出口合同、代理合同等;
房地产领域: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等;
投标担保领域:包括投标保证、履约保证、预付款保证等;
其他需要提供履约保证的情况。
履约保函的当事人主要有保证人、申请人和受益人三方。
保证人:一般为银行或具有担保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履约保函并承担保证责任。
申请人:向保证人申请出具履约保函的一方,在申请履约保函时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
受益人:履约保函的受领人,在申请人未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时,有权要求保证人按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申请人申请履约保函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进行履约保函项下的交易;
申请人有具体的履约保函需求,包括保函金额、有效期、保证责任等;
申请人有能力提供履约保函所需的保证金或其他担保;
申请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财务状况,能保证履行保函项下的义务;
符合保证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履约保函的格式一般为书面形式,内容主要包括:
基本信息:包括保证人、申请人、受益人、保函金额、有效期等;
保证事项:明确保证的范围和内容,如工程款支付、合同履行等;
保证责任:约定申请人未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和支付的保证金金额;
保函条件: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如申请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程款等;
保函修改:约定保函的修改、撤销或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适用:约定保函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履约保函的生效和终止一般有以下情形:
生效:履约保函由保证人签发并送达受益人时生效,保证人不得以保函未送达申请人为由拒绝履行保函义务;
终止:履约保函在以下情形下终止:
保函有效期届满; 申请人履行了被保证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 受益人书面同意终止保函; 发生保函约定的其他情形。履约保函的保证责任主要包括:
支付保证金:申请人未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保证人应按保函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承担违约金:如果保函约定了违约金,申请人未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受益人遭受损失的,保证人应承担违约金;
赔偿损失:如果保函约定了赔偿损失,申请人未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受益人遭受实际损失的,保证人应赔偿损失;
承担其他责任:履约保函可以约定其他保证责任,如申请人未履行合同导致的罚款、滞纳金等。
履约保函的争议解决方式主要包括:
协商:保证人、申请人和受益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保函争议;
仲裁:如果保函约定了仲裁,争议各方应按照保函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地点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诉讼:如果保函未约定仲裁或仲裁未达成一致意见,争议各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履约保函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尽职调查:保证人应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等,评估申请人是否有能力履行保函项下的义务;
风险控制:保证人应设置合理的保函金额、有效期和保证责任等,避免过度承担风险;
风险转移:保证人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或与其他机构共同承担保证责任,转移和分散风险;
风险准备:保证人应建立风险准备金或购买保险等,以应对履约保函项下的风险。
总之,履约保函是保证人对申请人履行合同或协议义务做出的书面承诺,具有独立性、抽象性、不可撤销性等特点,保证人在出具履约保函时应充分了解申请人情况,评估风险,设置合理的保函条件,以防范和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