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和工程承包领域,履约保函作为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为交易双方提供了重要的信用保障。受益人可以凭借保函从担保行获得赔偿,而无需证明申请人违约,这有效降低了交易风险。然而,实践中也存在申请人试图撤销已开立的履约保函的情况。本文将探讨履约保函撤销的可能性、条件以及相关争议解决机制。
履约保函,是指担保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之间基础合同约定义务的书面承诺。 它的主要特点包括:
1. **独立性:** 履约保函独立于基础合同存在,担保行的付款义务不受基础合同相关争议的影响。即使申请人对基础合同提出异议,只要受益人符合保函要求,担保行仍需履行付款义务。
2. **抽象性:** 担保行的付款义务仅取决于保函条款,而无需审查基础合同的具体内容或履行情况。受益人只需提交符合保函规定的文件,即可要求担保行付款。
3. **单据性:** 担保行的付款义务以受益人提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只要受益人提交的文件符合保函要求,担保行就必须付款,无需调查实际情况。
正是由于履约保函的这些特点,使得其在保障交易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引发了关于其撤销问题的争议。
根据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CP600)第3条的规定,除非保函另有规定,保函一经开立即不可撤销。这意味着,原则上申请人无权单方面要求担保行撤销已开立的履约保函,即使其主张存在正当理由也不行。
这种不可撤销性是基于对交易安全的考量,以及对受益人利益的保护。如果允许申请人随意撤销保函,将严重损害受益人的利益,降低保函的信用价值,不利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尽管原则上不可撤销,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履约保函可以被撤销。这些例外情况主要包括:
1. **保函条款约定可撤销:** 在实践中,当事人可以在保函条款中约定可撤销的条件,例如约定在特定日期或特定事件发生时,申请人有权撤销保函。
2. **受益人同意撤销:** 如果受益人同意撤销保函,申请人可以与受益人协商一致,解除担保行的付款义务。
3. **保函存在瑕疵:** 如果保函存在欺诈、恶意串通、伪造等瑕疵,申请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保函。
4. **法律规定可撤销:** 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可能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受益人滥用权利或明显违反诚信原则,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保函。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例外情况的适用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并且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实践中,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于撤销保函的请求持谨慎态度,只有在确实存在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会支持申请人的诉求。
当发生关于履约保函撤销的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协商:** 协商是解决争议最便捷、经济的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撤销保函的相关事宜。
2. **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请求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调解。调解机构或调解员将协助当事人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 **仲裁:** 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保函条款或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和约束力。
4. **诉讼:** 如果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条款,或一方拒绝仲裁,则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法院判决同样具有终局性和约束力。
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争议标的、时间成本等因素,选择最合适的解决途径。
履约保函作为国际贸易和工程承包领域的重要担保方式,其不可撤销性是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受益人利益的重要机制。 尽管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但撤销保函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履约保函的法律性质和特点,谨慎行使权利,避免因违反保函约定而承担不利后果。 在发生争议时,应积极寻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