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履约保函是建设工程项目中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其作用是保证承包人在原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实践中,建设单位在办理续履约保函手续时,往往会要求承包人提供原件。然而,续履约保函是否一定要原件才能生效,却一直存在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生效不受形式的约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此,续履约保函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即使不是原件,也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条规定,保证人 обязан提供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保证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保证的债权、债务人、保证的范围、保证的方式、保证期间等事项。续履约保函作为一种保证方式,其本质上就是一份担保书。
虽然续履约保函不是一定要原件才能生效,但原件和复印件之间仍存在一定区别。原件是文件原本,具有唯一性和权威性,而复印件则是对原件的复制,缺乏唯一性,容易被伪造或篡改。
在涉及续履约保函的争议中,如果提供的是复印件,建设单位可能会质疑其真伪,并要求提供原件。原件可以证明复印件的真实性,消除建设单位的质疑。
为了兼顾法律效力和办理手续的便利,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可以在续履约保函的办理过程中合理使用原件与复印件:
1. 签订合同时使用原件
续履约保函是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的,因此在签订续履约保函合同时,建议使用原件,以明确保障承包人的权利。
2. 办理手续时使用复印件
在办理续履约保函的手续过程中,承包人可以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具有证明原件真实性的作用,可以满足建设单位的审核需求,同时避免原件丢失或损坏。
3. 存档时保留原件
续履约保函办理完成后,承包人应保留原件存档。如果发生争议,原件可以作为承包人权利的有力证据。
除了考虑原件与复印件的使用之外,续履约保函的办理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仔细审查续履约保函合同
承包人在签订续履约保函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保证的范围、保证期限、保证金额等重要事项。
2. 及时办理续履约保函
续履约保函的办理不能拖延。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续履约保函,则可能会被视为违约,导致建设单位采取措施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3. 妥善保存续履约保函
承包人应妥善保存续履约保函原件,避免丢失或损坏。如果续履约保函原件丢失,承包人应及时向保证人申请补办。
5. 主张权利时注意时效
如果承包人因续履约保函而与建设单位产生争议,应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权利。超过法定期限后,承包人的权利可能会受到限制或丧失。
续履约保函是否一定要原件才能生效,尚未形成统一的司法解释。实践中,建议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合理使用原件与复印件,确保续履约保函的法律效力,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